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0月29日讯
华录百纳10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快乐淘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快乐淘宝”)关于《女神新装》涉嫌侵权事项达成和解,并达成合作意向。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快乐淘宝支付诉讼和解金600万元(支付完成),快乐淘宝撤诉并采取必要措施配合消除已发出的关于《女神新装》涉嫌侵权的函件或文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负面影响。各方并就“女神的新衣”商标许可以及转让相关事项达成合意。
通过友好协商,快乐淘宝将基于和解协议的履行条件,与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将其合法拥有和已经申请中的“女神的新衣”的所有类别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公司。快乐淘宝将认可公司以及相关主体此前、现在以及未来对《女神新装》节目的研发、投资、制作、宣传、发行、播映、与第三方商务合作、衍生开发、节目名称/商标和/或标识使用等行为。
华录百纳表示,通过达成和解,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及《女神新装》栏目可根据相关履行条件获得基本权利保障,免除本案相关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纠纷等法律风险;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可受让快乐淘宝所申请/注册的所有类别的“女神的新衣”商标,排除来自快乐淘宝的相关权利障碍,从而推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对相关权利的取得,消除2015年度《女神新装》节目以及未来继续开发的系列节目在节目名称及节目模式使用上的相关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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