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即作品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受让人因此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受让后它便拥有了对作品著作权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三、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2、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费用
面议,视工作量大小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即作品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受让人因此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受让后它便拥有了对作品著作权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三、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2、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费用
面议,视工作量大小收取。